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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2025/6/6 14:24:19      点击: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近期,福州市接连发生多起高校火警事件,虽未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暴露出高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榕消安办〔202527号《福州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提示函》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除火灾隐患,提升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重点部位管理

1.实验室安全管理

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制定、完善分级分类消防管理制度,明确实验物品存储、实验操作流程的防火要求。

涉及锂离子电池、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须制定专项风险管控方案且必须向保卫处进行报备获批后方可开展实验,实验期间指导教师必须全程跟班,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责任部门:教务处、实验实训中心、保卫处)

2.学生宿舍安全管理

定期检测限电保护装置的灵敏度、负载阈值是否符合标准。及时更换老化线路、故障模块,确保装置正常运行。

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煮锅、电暖器等)。严禁在宿舍内为电动自行车、平衡车及蓄电池充电。

(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各二级学院)

3.公共场所安全管理

教室、图书馆、实验室、食堂等场所,定期检查电气线路,严禁私拉乱接。

(责任部门:教务处、后勤处、图书馆)

(二)突出关键环节管控

1.电气安全管理

聘请专业机构每半年开展1次电气安全检测,重点排查电缆井、配电箱等部位,落实防火封堵措施。

(责任部门:后勤管理处)

2.施工安全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动火审批制度,动火作业前须向保卫处报备,落实防火隔离、灭火器材配备等措施。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3.消防设施维护

每月开展1次消防设施巡检,确保灭火器、消火栓、应急照明等设备完好有效。

(责任部门:保卫处)

(三)强化宣传教育培训

1.常态化宣传

通过校园新媒体平台宣传发布消防安全知识及典型案例警示,每月更新1次内容。

(责任部门:保卫处、各二级学院)

2.消防演练与培训

每学期组织1次全员消防演练(含教职工、安保人员、学生),重点培训灭火器使用、疏散逃生技能。

新生入学时开展消防安全专题教育,纳入军训必修内容。

(责任部门:保卫处、学生工作处、各二级学院)

3.应急队伍建设

加强微型消防站建设,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每季度开展1次实战化演练。

消防控制室值守人员须持证上岗,确保火灾发生时快速响应。

(责任部门:保卫处、后勤处)

三、责任分工与监督考核

1.责任分工

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须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保卫处牵头统筹全校消防安全工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2.监督考核

保卫处及时更替消防安全专项督查组成员,每季度开展1次全面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对因履职不力导致火灾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共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福州理工学院保卫处    

2025年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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