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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校园及临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2025/6/4 9:56:58      点击:

关于做好校园及临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目前,我市已正式进入汛期,并将陆续迎来持续性、大范围的强降雨天气。在此天气条件下,极易诱发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校园及周边区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为切实防范地质灾害安全隐患,保障全体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校园的正常运转,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强思想意识,充分认识排查工作的重要性

地质灾害具有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的特点,在持续性强降雨天气的诱发下,往往会造成毁灭性的伤害。各学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将师生安全放在工作的首要位置,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高度责任感和警惕性。立即部署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密切跟踪雨情、汛情变化,全面组织排查、整治校园及临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确保彻底消除潜在的地质灾害风险。

二、深入排查灾害隐患,明确排查范围与措施

(一)排查范围

本次排查工作涵盖校园内的所有区域,包括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食堂、体育场等建筑周边,以及校园道路、边坡、挡土墙、排水系统等设施。同时,排查范围延伸至校园临边区域,如与校园相邻的山体、河流、沟渠等可能对校园安全构成威胁的区域。

(二)排查步骤与措施

自查阶段:各学院、各单位立即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所负责区域进行初步自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地面裂缝、墙体倾斜、排水不畅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迹象。自查过程中要高度重视认真排查,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具体位置并将相关信息报至保卫处。

组织排查阶段:保卫处、后勤处将联合对校园及临边区域进行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对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区域进行分析与整改。

隐患处置阶段:一旦发现地质灾害隐患,要详细记录发现的问题及具体位置并将相关信息报至保卫处,由保卫处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对于轻微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进行整改;对于较为严重的隐患,要联系保卫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危险区域,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同时,加强地灾隐患监测,安排专人定期对隐患点进行巡查,记录监测数据,及时掌握隐患的发展变化情况。

三、做好信息报送,明确报告流程与要求

(一)排查结果报送

各学院、各单位在完成自查后,要将自查情况报送至保卫处。自查情况应包括排查区域、排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二)隐患动态报告

在专业排查阶段及后续隐患监测过程中,如发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或隐患情况发生变化,相关责任部门要立即联系保卫处报告。

(三)重大隐患及时上报

对于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保卫处要在接到报告后的 1 小时内,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确保信息传递及时、准确,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四、明确责任部门与人员,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一)责任部门

保卫处作为本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全校的排查工作,并对排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各学院、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管辖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自查工作,积极配合专业排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和监测工作。

(二)责任人员

各学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确保排查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指定一名具体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负责与保卫处进行沟通协调,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其他相关事项

各学院、各单位在排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排查人员的人身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

学校将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

请各学院、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将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校园及周边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有效治理,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福州理工学院保卫处    

2025年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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